2009年11月19日 星期四

美學與設計的商業化

所有文化創意、設計與美學待與商業機制開始連結之時,也就是從意念進程到實體的商品、店面、品牌等運作。此時便無法自外於經濟與管理的科學化運作,也就在這一刻,稅法、製造運籌、勞動成本、供給需求...甚至歷史、社會價值觀,這些不存在於文創浪漫之中的辭彙,才產生意義。
設計者的承諾
如果我們都同意,設計來自使生活更美好的願望和實際成真的動作。那麼設計師應該擔負起一個頗偉大的責任,將美好的環境帶給大眾,服務對象應該是全體人民,讓設計和美學進入民眾的生活,而非只是貴族特權。這是我希望,設計者對社會所許下的承諾。
如果瑞典設計業的承諾是「更多美好的生活用品」所以他們有了IKEA。對此,台灣所累積「精密模具的開發能力、全球運籌的經驗、電子與零組件系統的整合、連結全世界的生產能量」,是否讓我們有機會做到這樣的承諾:「更多美好且聰明的生活」。
商業模式的角色
與其他產業不同,文創產業追求將那飄渺的體驗感受商品化的捕捉流程,需要更多角色相互配合,從而創造價值;「藝術家」有著最好的美感,能夠捕捉浮光掠影的幸福感受,「設計師」有著完整的設計概念和商業敏銳度,「工匠」則是那位在現實條件下,讓美學概念得以真實呈現的人。再加入「經理人」協調各個角色運作,準備各項商業流程,還有「機器設備」可接手簡單重複的工作,使高品質的大量生產成為可能,讓設計師等人可以專注於產品開發、品質控管和關鍵環節。